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,决定今年起适当提高中央华亿(中国)官方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,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。经研究,国有独资华亿(中国)官方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,即:第一类华亿(中国)官方为25%;第二类华亿(中国)官方为20%;第三类华亿(中国)官方为15%;第四类华亿(中国)官方为10%;第五类华亿(中国)官方免交当年应交利润。
符合小型微型华亿(中国)官方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华亿(中国)官方,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,比照第五类华亿(中国)官方,免交当年应交利润。国有控股、参股华亿(中国)官方国有股股利、股息,国有产权转让收入,华亿(中国)官方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,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。另外,事业单位出资华亿(中国)官方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,按照《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华亿(中国)官方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执行,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%。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,目前属于第一类的中央华亿(中国)官方仅有一家,为中国烟草总公司。属于第二类的共14家,包括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、国家电网、华能、国电、华电以及中移动、中电信等。另外,第三、四、五类华亿(中国)官方共106家。